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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沿革
日期:2007年2月26日14时 来源: 作者:
美国投资移民沿革


   EB-5设立:

      投资一百万或50万美金
      创设一企业
      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Regional Center:

      成立国家指定的经济特区
      申请人享有「间接创造就业」的资格弹性

   EB-5修正案:

      改「创设」为「投资」
      接受有限股东的申办身份
      全职工作定义以一星期35工时为准,不论是谁任职
      经济特区每年有5千个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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