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
2008-1-26 16:51:16 网友:正义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22.141.166.*

周口现代


等级:新手上路
文章:5
积分:85
门派:无门无派
注册:2007年7月26日第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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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海洋来周口骗我说他是维权英雄!!!到我公司看见我公司的镀金印章就要!!我只能给你一权!!汪我小气就要三枚印章!!有他娘子一枚!有他女儿一枚!他自己一枚!收印章时说帮我维权!喝酒是宋河粮液,一瓶酒就几十元!他说是老白干!我又给他安排宾馆住下,抽烟如喝烟一样!自吹说周口领导都认识他!我看汪海洋事头不对!就不留他!他又看见我收藏的一本书!定价是528元!实价2000多元!他给我要走!说不知道你魏德钊好东多的很!早知道早来了!弟二次来周口,他说是帮一个医生搞维权的!在我这里等记者!对我说德钊你不要太实在了!该挣的钱要挣!说看我老汪走哪吃哪!今天周口记者得请我吃饭!等了11点多!记者来了,老汪开口就说是河南报业焦点维权办的!记者当做三人面给汪海洋要证件!汪给记者说!朋友托他办点事!去医院凋查一下给记者拿几千块钱!记者说我家有钱!记者走时给我一张名片!汪海洋给我要走了!中午到了12点多了!我家来两位朋友!我安排饭店吃饭!汪海带做他拿的旧报纸与领导合影照片同我朋友宣传自己!朋友说我怎交这样的人啊!当天晚我对汪说明天我有事朋友请我喝喜酒!他还懒做不走!弟二天我说老汪我喝喜酒去!就不陪你了!汪海洋咱俩一起去不吃白不吃!汪海洋在我电脑上用我名字骂人!宣传自己等很多坏事!不在一一说了...............。
汪海洋面目是以维权为提高警惕这种人!多留心!别让汪海洋骗了你们!我是受害者之一,请大家都看他面目,用很马甲来攻击我

2008-1-16 4:24:26 网友:正义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22.141.166.*

大家注意开封汪海洋利用维权对受害人进行物质诈骗

2008-1-16 3:19:57 网友:曹辉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22.141.166.*

起诉状 原告:曹辉,男,36岁,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花园乡市民,现住泌阳县文明路中段铜山市场东市场,电话:13343964855 13323964976
被告: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法原定代表人,站长:罗盘.地址:郑州市玉风路1号!该网站电话:0371-65936929

案由:侵权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将举报人的举报帖子以及相关投诉帖子和有关证据图片全部恢复原状.并公开在互连网上向举报人道歉!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由被告侵权行为而引起的各种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费壹万元整!

三,本案诉讼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任何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如下:

本人于2005年10月份在互连网上搜索到该网站有关宣传泌阳县法院法官李其宏的文章后,随以举报人的身份通过电话向该网站反映,而该网站的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让我将我的举报内容发到该网站论坛,举报人将举报内容和相关证据图片发到该网站后,该网站的工作人员将举报人的举报题目擅自编辑为"全国模范法官李其宏真的侵犯了你的姓名权?(争议)"来对我的举报内容进行辩论,有关人员发了一篇很长的有关宣传李其宏的文章,并发了从法院搞来的判决书跟在我的帖子后面,本人也同时张贴了有关证据照片,并据理力辩,当对方感到理屈词穷时,并公然对我进行辱骂,本人的每一句辩论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要求的公民所遵循的文明道德的标准来严格约束自己,不违反有关互连网的任何规定.一直辩论到对方哑口无言.本人一直盼望有奇迹的出现,我的举报可否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或者有人用文明的方式来公开同本人辩论?本人一直等了两年多,这个帖子一直未动.一直到08年元月份,当我再次搜索这个帖子的时候,竟然意外发现我的举报帖子被该网站以非法的手段给无情的删除掉,该论坛对外界的提示是"帖子ID非法"!举报人合理,合法,有证,有据的举报怎么会是非法的呢?关于ID的解释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大都解释为用户的帐号.明明是该网站违法删除了举报人的举报内容,为什么给外界造成了我ID帐号非法的错觉呢?本人登陆该论坛后以重新发举报帖子的形式和对该网站文章<<相关评论>>"我来说两局"中留言,均遭拒绝.本人认为本人的合法权益已经遭受到了莫大的侵害,精神思想压力很大,随通过电话向他们工作人员反映,有关工作人员的态度极为恶劣,本人忍无可忍,即于08年1月11日购买了录音设备,于当天下午3点19分再次拨打0371-65936929电话,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权,将举报人的举报帖子恢复原状,而一个女工作人员接电话继续说:"你该怎么着,就怎么着"!继续不停止其网站对举报人的侵权行为.不得已而通过诉讼渠道以讨回公道.

众所周知,"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而人民日报驻地方记者站则肩负着对党中央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倾听百姓呼声的桥梁作用,始终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为百姓伸张正义,而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该网站则背离了这一根本宗旨和任务,随意对举报人打压,刁难.惧怕中央领导和人民群众了解事实真相,举报人不顾一切,把生死安危置之度外,公开向官方网站举报和向公众诉说冤屈,公开揭露有关职能部门的腐败和黑暗,也是老百姓被逼到走头无路时的最后的选择,最后唯一的认为是一条可以期盼的途径,也是在公众监督下表达和申诉冤屈的一种方式,更是老百姓所拥有的政治权利最无奈的表达和最后的一个砝码,在绝境中求生的唯一的希望,到了这一地步,也被有关官方网站给无情的抹杀,迫使老百姓到了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的地步.老百姓只所以敢用实名的方式把自己的举报内容发向党报官方网站,也是对党报网站寄予了无限的信任和希望,而相关网站的作为却让举报人寒心,怀疑,和失望.我认为,失去了正义和良知的记者站,同时也失去了记者站的真正意义.人民网编辑郭亚飞转载了中国青年报"艾君"写的"向媒体揭露黑幕就是公开举报"的文章.同时在百度搜索中输入"公开举报"四个字,在百度搜索的第一页,第一篇即为"人民网-认真对待网上的举报信"内容是公开的.这充分说明人民网是认可这种举报方式的,既然有所宣传,那么就应该应用到实际当中,认认真真的解决每一个举报人所提的问题,做到彻底,公开.不能以正面唱高调,背后"砸黑砖"的方式来对待举报人以欺骗群众.人民网河南视窗的这种行为不正是对举报人进行压制,刁难的行为吗?

如何对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均有明确的规定.注明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公民的举报进行阻拦,压制,刁难或打击报复!

综上所述,希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请,依法保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管辖地人民法院

原告人:曹辉

2007-12-22 3:17:34 网友:汪海洋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22.138.115.*

泌阳老曹是诈骗惯犯 请大家提高警惕

请大家注意千万不要跟泌阳老曹(曹辉)打交道,这个家伙是个货真价实的诈骗惯犯,因犯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闹翻案十几年并未得逞,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申诉无理。请大家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以下是泌阳老曹的自白书:

以下是引用泌阳老曹在2007-3-1 19:24:00的发言:我有罪!我该死!我不是人!我对不起长官!泌阳曹驴确实因犯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刑两年,投入驻马店监狱二监区服刑!出狱后,不但不接受教训、悔过自新,反而继续以诈骗为唯一谋生手段。倒卖假文物,坑害女网友,尤其恶毒的是在网上恶毒诽谤与自己素无冤仇的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李其宏,诬告陷害法官、检察官、警察。更够胆包天的是,就在这个网上,把驻马店市委书记骂了个狗血喷头、七千六百辈。值得庆幸的是到现在没有人敢动我一根汗毛。去年初,我想请开封老汪帮我讹诈我的房东,但被严辞拒绝,因此使我的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所以拼命的诋毁他、诬陷他、谩骂他,以解我驴心之恨!但每次与他交手都败下阵来。所以只好唆使周口现代那个傻种去诬陷诽谤老汪。因计划不周,给他戴了个“冒充大河网维权办公室”的罪名。其实,应该诬告他“冒充河南报业网维权办公室”才能够蒙蔽广大网友。要不然这两天一个劲往自己那驴脸上乎那臭驴嘴,真是偷鸡不成箸八米,弄巧成拙被别人抓住了我的驴尾巴。真丢人啊!有给那个傻娘们造成对我的不良印象。看来我的骗术还欠火候,今后我要驴游四方,拜师学艺!争取骗遍全省、骗遍全国,骗向世界!为了在国际诈骗圈内崭露头角,我还努力学习日死驴语,成为自学成才先进个驴!敬请诸位仔细观察曹驴动向,以观后效!另,因我没有带粪兜,有可能在哪儿憋不住下了几个驴粪蛋,若臭着哪位,万万海涵。泌阳曹驴敬上!!!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豫法刑再字第18号刑事裁定书!

第四页摘抄如下:
经本院提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原审相一致.
本院认为,被告人曹辉未知陈强等搞诈骗前参与诈骗活动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但曹辉得知陈强等搞诈骗并报案后仍参与诈骗活动,造成被骗数额巨大;且事后又向陈强要赃款500元;主观上有诈骗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曹辉诉称其是被陈强等用刀逼着参与及索要500元是为了还饭费,公证费,没有证据证实.原判考虑到曹辉在犯罪中的作用.情节已对其减轻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原审被告人曹辉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我以把河南报业集团告上法庭!胜诉后在收拾周口现代这个新犯罪分子,泌阳曹驴,这个又从新犯罪的劳改犯也不迟!

2007-12-22 3:16:39 网友:汪海洋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22.138.115.*

揭露网络大骗子魏德钊的真实嘴脸

魏德钊,这个过去周口印章行业名副其实的霸主,曾任周口地区公安局印章厂厂长,但计划经济时代他的好日子随着社会的变革而一去不复返。这个只会吹牛而不会经营的魏德钊,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时代是完全不能够适应发展。至于他在网上瞎吹的国家专利、美国邀请,纯粹是胡说八道,往自己脸上贴金。为了经济利益,魏德钊与他人争执被打伤,别看他的块头不小,实际上是个酒囊饭袋,没想到那么不禁打。他在网上发什么投诉帖控告帖,不是为了依法维权,只是为了让他那个一人公司目前的日子好过一点,逼迫周口公安给他批几个印章刻刻赚几个酒钱。从今年上半年,周口公安已经停止对其公章、钢印的审批,使原本不宽裕的魏德钊更是雪上加霜,连酒瘾都饿掉啦。就是这样他还是不老实,继续在网上发他的破帖,对其他法人与自然人进行恶毒攻击。如果在这里发帖有人给钱的话也好换点钱买瓶破酒,可惜的是他的这种做法,只能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下面简要介绍魏德钊目前的真实情况:

现在所谓的周口现代印章公司在周口市沙北区,破落不堪门店的柜台里,放着几枚凌乱的公章私章的坯料,只有他的老娘,老婆和女儿守着这个店面。路宽人稀,门可罗雀,尽管魏德钊能把25元一个的章料,用机器刻几个字,就敢讹人家1000多块,也无济于事。能刻私章的人有几个呢?所以魏德钊闲来无事用他的破电脑,把他那些破帖发来贴去,以排泄灵魂深处的空虚。提请广大网友认清这个骗子、*商的真实嘴脸,在别人认清他那丑陋的外表与肮脏的灵魂之后,就连隔壁的商店再也不赊给他酒喝,非把他憋死、气死、急死、穷死为止!!!

众所周知,汪海洋是魏德钊请到周口去,目的是帮他维权。但汪到周口把个魏德钊喜欢的了不地,当时就请了“独钓翁”、“日记”迎接,并当中磕头拜汪海洋为师,老汪坚持不收,德钊长跪不起。在当时的帖子里,魏德钊对汪在周口之行均有披露,当汪听了魏德钊的汇报后,就认为魏德钊民事不民事、行政不行政,这算哪门子维权啊?!当天晚上,魏德钊拾个脸面蹭了一个破招待所,一分钱也没给人家,巴掌大的地方只有一张床,连把椅子都没有。在家里设了一个饭局,作陪的有“独钓翁”、“日记”等,老汪不善饮酒,被魏德钊稀里糊涂灌了几大杯,又苦又辣,碍于情面老汪只好坚称不胜酒力,倒是他请去作陪的人狼吞虎咽大吃一通。到了晚上,魏德钊送老汪到招待所,又跪在地上把头磕的咚咚响,汪说:“咱们都是网友,你拜我为师为何?”魏德钊说:“我要跟你学维权!”一大堆赘肉跪在地上,不收他他就不起来,无奈老汪只好收德钊作为徒儿。第二天上午,魏德钊说,他请了许多周口的领导和社会名流在周口宾馆恭候,希望老汪能莅临与大家见见面,老汪不知就里,中午就跟着魏德钊到了周口宾馆,谁知竟是场婚筵。魏德钊的老娘太老老婆太丑女儿太小,实在没有什么人能够前去捧场。到那里后,魏德钊信口雌黄、胡喷乱秽,把老汪吹得神乎其神,是他的网友、老师云云。既然魏德钊无权可维,老汪留在周口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临别时魏德钊为了谢师,坚持要为师父师娘师弟治印尽孝。魏德钊网上发帖的目的说穿了就是迫使周口公安给他批几个印章刻刻挣几个钱,老汪就反复告诫他要与公安搞好关系,不要在网上发那些没有作用的帖子拉,长久下去对你自己不好,那知道徒儿不听教诲,伙同“独钓翁”、“日记”“泌阳曹驴”“农家女”之流把他那个破帖抬来顶去,实在令人恶心。老汪对伪维权者历来不屑一顾,不经意见说了一句实话“周口现代无权可维”,哪知这四个字竟遭到魏德钊的嫉恨。他在“泌阳曹驴”“日记”等人的教唆下,竟然公然无耻之极地造谣惑众,魏德钊的谎言就不攻自破,其它如他编造“大河维权办公室”等无耻烂言就无须一一驳之,至于他人模狗样地装作受害人劝秦明河家不要上当,更是无稽之谈。老汪又看到了他说我在周口时糟蹋了他的未成年闺女,更是天大的冤枉,可见魏德钊为了达到自己罪恶的目的,禽兽不如地拿自己的女儿开涮,还不知道今后还想不想嫁人。在这里我要提醒善良的人们不要上当,对周口现代、泌阳曹驴、农家女等伪维权者不管你们用什么卑鄙无耻的手段诋毁污蔑汪海洋,都将你们这些人间败类、社会渣子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像魏德钊这号欺师灭祖之辈奸商骗子之流是绝对没有好下场的!!!!

2007-12-7 19:11:1 网友:--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18.26.238.*

en

2007-11-22 19:29:59 网友:123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121.10.168.*

hjjjjjjjjj

2007-11-1 10:10:47 网友:kuailedudu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58.223.138.*

wo tong6yi

2007-10-29 2:17:31 网友:正义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22.141.166.*

大家注意开封汪海洋利用维权对受害人进行物质诈骗

2007-10-29 2:16:43 网友:正义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22.141.166.*

揭露汪海洋
周口现代


等级:新手上路
文章:5
积分:85
门派:无门无派
注册:2007年7月26日第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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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海洋来周口骗我说他是维权英雄!!!到我公司看见我公司的镀金印章就要!!我只能给你一权!!汪我小气就要三枚印章!!有他娘子一枚!有他女儿一枚!他自己一枚!收印章时说帮我维权!喝酒是宋河粮液,一瓶酒就几十元!他说是老白干!我又给他安排宾馆住下,抽烟如喝烟一样!自吹说周口领导都认识他!我看汪海洋事头不对!就不留他!他又看见我收藏的一本书!定价是528元!实价2000多元!他给我要走!说不知道你魏德钊好东多的很!早知道早来了!弟二次来周口,他说是帮一个医生搞维权的!在我这里等记者!对我说德钊你不要太实在了!该挣的钱要挣!说看我老汪走哪吃哪!今天周口记者得请我吃饭!等了11点多!记者来了,老汪开口就说是河南报业焦点维权办的!记者当做三人面给汪海洋要证件!汪给记者说!朋友托他办点事!去医院凋查一下给记者拿几千块钱!记者说我家有钱!记者走时给我一张名片!汪海洋给我要走了!中午到了12点多了!我家来两位朋友!我安排饭店吃饭!汪海带做他拿的旧报纸与领导合影照片同我朋友宣传自己!朋友说我怎交这样的人啊!当天晚我对汪说明天我有事朋友请我喝喜酒!他还懒做不走!弟二天我说老汪我喝喜酒去!就不陪你了!汪海洋咱俩一起去不吃白不吃!汪海洋在我电脑上用我名字骂人!宣传自己等很多坏事!不在一一说了...............。
汪海洋面目是以维权为提高警惕这种人!多留心!别让汪海洋骗了你们!我是受害者之一,请大家都看他面目


2007-10-26 9:31:42 网友:1258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18.86.224.*

买树的合同是我跟卖树的人签的, 这批树归我所有, 树木卖给老石,

2007-10-26 9:30:54 网友:56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18.86.224.*

算不算是合伙诈骗

2007-10-26 9:30:9 网友: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18.86.224.*

买树的合同是我跟卖树的人签的, 这批树归我所有, 树木卖给老石,

2007-10-26 9:29:14 网友:面积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18.86.224.*

家庭的暴力应是什么罪?

2007-10-26 9:28:3 网友:1236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18.86.224.*

有人砍了3棵古树,应有罪没有?

2007-10-26 9:23:29 网友:123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18.86.224.*

今年高考结束,一位家长打听到我认识一位高校老师,请我姐夫来要求找我帮其孩子花钱跑学校,结果没有成功,我马上将钱退回,他不要,说要我赔其精神损失,现在钱已经退回。我马上将情况反映到我单位的纪委书记,现在他告我诈骗,请问创立么?

2007-9-29 17:45:17 网友:cao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21.212.173.*

不太明确

2007-9-29 17:41:59 网友:cao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21.212.173.*

应当补充如果以赌博为方式,是不是诈骗???/

2007-8-11 15:37:53 网友:123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21.15.5.*

去年12月我在我们邻县买了一批树, 买树的合同是我跟卖树的人签的, 这批树归我所有, 树木卖给老石, 但是老石并没有把钱给我, 而是给了跟我一起的老黄, 我找老黄要钱, 老黄找了很多借口, 意思是这个钱不给我了, 我想问一下, 这个算不算是合伙诈骗, 我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去挽回这笔钱?

2007-8-9 16:14:49 网友:陈禄强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222.86.107.*

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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