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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破产企业的整体接收
日期:2007年2月26日14时 来源: 作者:

  政策性破产企业的整体接收

  人民法院裁定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分配方案前,其他企业整体接收破产企业财产、承担分配方案确定清偿的破产企业债务、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兼并企业的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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