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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出台,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条例和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必然会有重大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也势必将面临全新的挑战。
  新《劳动合同法》有何重要变化?如何应对?
  新《劳动合同法》之下如何维护各方利益?
  如何利用新劳动合同法的契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士和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关注的重点。
  ......

  许多企业要么不知道利用法律节省自己的“本钱”,作“老好人”,要么为了压缩“本钱”,却忘了合法用工这个大前提。

  如下作法,在许多企业已是家常便饭:

  1、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内随意炒员工鱿鱼
  3、约定的就是合法的
  4、没有档案不给上保险
  5、资金周转困难就可以拖欠员工工资
  6、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即可裁员
  7、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薪水
  ...... ......
  ...... ......

  如下问题,也是困扰许多企业、让企业伤透脑筋的老大难问题:

  1、员工“不辞而别”,不提前通知便闪人,怎么办?
  2、劳动法中的违约金什么时候才可以适用?和我们平时经常说的“违约金”有什么区别?
  3、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到底有什么区别?
  4、什么叫“出资招聘”?
  5、需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什么时候不以12个月为上限?
  6、劳务派遣中有哪些地方需注意?
  ...... ......
  ...... ......

  近年来,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维权水平也越来越高。据统计,近三年来,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年均增长30%,其中,用人单位败诉的高达90%左右!

  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人事风险,如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往往会让企业付出惨痛的代价,甚至使企业陷入绝境!

  许多企业要么不知道利用法律节省自己的“本钱”,作“老好人”,要么为了压缩“本钱”,却忘了合法用工这个大前提。

  新的《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即将陆续出台,这对企业的用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风险控制将成为企业HR管理中的重点。

  目前,各企业的用工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试用期、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劳动合同的变更、社会保险交纳(没有交纳或交纳不足额)和加班费的支付。

  本次劳动法实务培训,由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上海律师网、劳动法律网联合举办,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田庭峰主讲。

   届时,田律师将结合新的《劳动合同法》,辅以大量真实案例讲解企业关心的问题,帮助企业在合法规范用工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节省用工成本,构建和谐员工关系。
 
 


田庭峰律师简介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静安区青年律师联合会委员、理事。从事律师执业近十年,参与过多次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合同管理、债权债务清偿、企业破产等事务,共代理1200余起企业法律纠纷案件。

  曾为多家企业进行相关法律事务培训并获得学员的一致好评,如:
  为上海中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讲授“核心技术人才的管理”专题课程
  为30多家顾问单位讲授“企业如何防范及控制合同风险
  为脱普集团等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讲授“新公司法实务培训” ……
    企业总裁、经理、法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管理人员、内部律师、工会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劳动合同法与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区别解读
 
关于企业规章制度
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责任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和免责条款
关于合同期、试用期
关于服务期、出资培训与违约金
关于竞业限制
关于劳动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
关于拖欠和克扣工资
关于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经济性裁员
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或赔偿
关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关于办理退工手续
关于劳动合同变更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关于集体合同
关于劳务派遣用工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
关于单位发包、个人承包用工
  目前用人单位在劳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应对新劳动合同法的策略与措施

(企业用工模式、劳动合同条款、规章制度体系、招聘用工体系、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员工解聘机制、绩效评估考核体系等在新《劳动合同法》下的必要调整)
  注重实务,以真实案例讲授企业人事管理的方法、技巧和常见问题。学员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参与案例的讨论、发表见解,和授课老师进行充分的交流,与其他学员一起互动沟通。听课过程中可就任何劳动法实务问题咨询授课律师,都将得到全面详尽的解答。

时  间:2007年7月21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地  点: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

(含培训资料、午餐、饮用水、茶点等费用)

1、个人报名:980元/人

2、三人以上团体报名:880元/人

☆ 同时报名参加企业劳动法实务培训、企业合同法实务培训的:1600元/人

电话报名请致电021-62817278或021-64484005(刘红润)

传真报名:下载填写回执(附件1)或将您自拟的报名信息传真至021-62817276或021-64484006(刘红润)

邮件报名:下载填写回执(附件1)或将您自拟的报名信息电邮至:sunhold@sunhold.com.cn

网上报名:在本网页下方的“网上报名”中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提交

截止日期为保证授课效果,本次培训采取限额报名,学员名额有限,报名结果以您的付款确认为准。报名截止至2007年7月19日。

户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徐家汇支行

帐号:1001172909006908137

上海市虹桥路1号港汇中心1座40层4005室。

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13层申浩律师事务所。

垂询电话:021-62817278,021-64484005(刘红润)

传真:021-62817276,021-64484006(刘红润)

邮箱:sunhold@sunhold.com.cn

欲了解更多请登陆劳动法律网(www.shlaodong.com)上海律师网(www.shanghailawyer.net)或申浩律师事务所网站(www.sunhold.com.cn)查看。

学习资料:我们将根据每次培训的内容制定专门的学习资料,学员报名交费后可免费赠送。

联名卡:参加培训的学员可获得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与大众点评网的联名卡一张,可享受全年的免费律师咨询和大众点评网、春秋航空客户的各项优惠。

著名语言培训机构赠读券:本次培训的学员,都可以获赠英豪国际语言教育中心的赠读券,按面额分为1000元、800元、500元三种(1000元、800元面额的赠读券数量有限,先报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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