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信息中心 理论研究 原创中心 聘请律师 法律顾问 法学名家 法律法规 司法考试 网站BBS 法&博客 法律咨询
公司设立 股东权益 资本运作 公司上市 证券发行 企业改制 离岸公司 税收筹划 项目运营 融资租赁 担保租赁 信托法务
房产开发 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 拆迁指南 租房指南 业主维权 物业管理 建筑规范 装饰装修 售、购房指南 业主委员会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劳资纠纷 环境保护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商标专利 保险法律 票据法律 海事海商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
移民法务 行政诉讼 公证见证 法律意见 工商查询 审慎调查 合同谈判 诉讼仲裁 合同管理 法律培训 合同范本 司法鉴定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你的位置:首页 > 律师介绍 > 田庭峰 > 个人文集 > 正文
直面杀人犯
日期:2006年9月11日10时 来源:shanghailawyer.net 作者:田庭峰律师

  情就去征婚玩玩。当时,之所以去登记并没考虑太多,只是好奇玩玩而已。我想如果介绍所介绍的女朋友漂亮就玩玩,如果不漂亮可以弄点零用钱就骗点钱,其他的什么也没想。当时我登记的是用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驾驶证登记的。登记的婚姻状况是没老婆,并讲自己是开公司的老板。这个婚姻介绍所的名字我记不起来了,地址在大连路、控江西路处附近。

  9月8日下午3点,婚姻介绍所的陆老师打电话给我,讲给我介绍了一个,并对我讲这女的是外地人,她的户口、职业已经迁到上海。我听了对方条件之后,就同意了。结果,当天下午5点钟一个女的打电话给我讲是婚姻介绍所的陆老师介绍的。这个女的就是刘某某,她和我约好:当天晚上7点到延安路高架靠人民广场的一个天桥上碰头。我们两碰头之后,就一路走到淮海路兰生大厦的上岛咖啡馆喝茶。当时,我们相互介绍一下各自的情况,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我和刘某某认识之后,我感觉刘对我的印象很好。但我觉得刘外貌一般,对她也没什么很好感觉。所以后来,刘和我交往过程中多次主动打我电话,都被我挂掉。刘某某就问我威吓总挂电话,我就编了一个假话讲:我公司的员工安装电梯时出事故了,要筹钱给员工付医药费,现在缺钱所以一直在忙没空。事实上我既不是老板也根本没有什么员工出事故。我之所以这样讲,就是想:如果刘有钱借给我的话就骗一点,如果没钱的话就算了不来往了。所以,我故意对刘冷冷淡淡的。刘某某听了之后,她却非常积极,要帮我去向她的亲戚朋友借。还问我缺多少钱,我就回答她讲:缺很多,还讲工地上工人安装电梯时出事故,现在医院里抢救,已经交给医院10万元了,还缺许多,但具体缺钱多少没讲。

  大约在9月20日晚上10点左右,刘某某打我电话,我用桂林西街暂住处附近的一个公用电话回给她。当时刘某某在电话里问我:对她的感觉如何?我就骗她讲:如果对她的感觉不好的话也就不会和她这么联系了。意思就是:我对她的感觉也不错。刘某某听了之后,她就决定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帮我筹点钱。

  之后,刘某某又打电话给我讲现在抵押房子没成功,就另外还有一个办法:先把自己的房子卖掉拿一部分房款,后面一部分房款不拿。等以后,有钱了再把这个合同毁约,钱还给房产中介所,再赔一点违约金给对方就可以了。我听了这样的想法,也同意这样做。

  9月21日,我和刘某某电话约好下午4点到了宝山月浦刘的暂住处。我俩一起到小区门口的房产中介所打听。我们和女老板简单谈了两句。意思就是商量好:先把房子交易给房产中介所,由中介所给我们支付一部分房款,然后中介所帮我们挂牌卖。如果,中途刘某某反悔不肯卖的话,只要把钱退出来再支付一部分违约金就可以了。房产中介的女老板听了也答应了,她讲当天晚上要到苏州,第二天由中介公司其他员工帮忙办理。并讲好房子卖20万房产中介所先付15万。谈好之后,21日当天晚上,我就住在刘某某家里。

  22日中午10点半,我和刘某某一起到了这家房产中介公司,由房产中介公司老板的儿子叫了辆轿车和我们到嘉定房产交易中心去。下午,到了嘉定房产交易中心去后,交易中心讲这件事不能办,我们就重新回到月浦的房产中介所。

  回到房产中介所之后,房产公司讲到吴淞房产交易所办理房产交易。下午3点多,我们到吴淞房产交易所,将刘某某的房产交易给房产公司,期间还有3千元的过户手续费。交易完之后,刘某某还和房产公司签了一份协议,意思是:如果刘某某要收回房产,不肯卖的话要赔偿房产公司一部分的违约金。然后,再回房产公司。这时,房产公司的老板娘已经回公司了,老板娘就支付给我们14万7千元,还陪我们一起到房产中介公司附近的一个建设银行小的储蓄所存了14万7千元。因为,谈好房款是20万元,首付一部分房款是15万元,再扣除房产交易的交易费3000千元所以就是14万7千元这个价格。

  当天钱存入银行之后,已经下午很晚了大约5点钟了。刘某某一个人就到她楼上邻居那里拿了一张火车票。这张火车票是刘某某的同事叫刘帮忙买的。火车票弄好之后,我陪刘某某一起到她单位,把火车票给她单位同事,然后回到刘某某家里,这时已经是晚上9点钟了,当晚我住刘某某家里。

  9月23日早上8点钟,我们到建设银行准备取款。结果由于这个银行停电没法取款,这家银行就写了张纸条,意思叫我们到牡丹江路附近的建设银行支行去取款。然后,我们就到建设银行支行。由刘某某进银行取款,当时刘从银行取多少钱我并不清楚。刘在银行里取款的时候,我就在银行外打电话给和我同居在桂林西街暂住处的另一女人李某某,想把她支开。(这个女的也是我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并同居的。)我之所以打电话给李某某把她支开,是因为刘某某提出:她既然已经把房子都卖掉跟我了,就要看看我住在哪里,意思就是:也要掌握一下我的底。而一旦李某某在家里,被刘某某看见,就会拆穿了。因此,我一定要把李某某支开。当时,我在电话里对里讲:我在松江讨债,已经讨到钱了,叫她到松江去,并和我一起回家。电话里我就告诉里怎么坐车到松江。李某某就答应了。

  刘某某取好钱之后从银行出来,我们俩就拦了一辆出租车从高架到内环由柳州路出口下到桂林西街我的暂住处,这时候时间大约是早上10点半左右。

  之后,我就是在桂林西街我的暂住处把刘某某杀害了。

  问:把你在桂林西街暂住处如何把刘某某杀害的过程交代清楚?

  答:当时,在桂林西街暂住处我想李某某(系沈某某用同样方法,欺骗的另一名女性)虽然已经被支开到松江去了,可是没多久她还是要回来的。所以,我想等她把房款给我以后,快点把她带离这个房间。可刘某某笑着对我讲:既然我已经把房子卖掉,我就跟着你了。她的意思就是跟我一起住在这间房子里了,和我在一起不分开了。还讲要和我一起到医院看望住院的同事,以及到我公司看看我的公司。她的意思无非是看一下,证实一下我的实力,以及我所讲的真实性。可我一听头就晕了,因为我开公司的事情完全是编造出来的。李某某虽然被暂时支开了,可发现我不在松江,马上就要回来了。我就对刘某某讲:钱先给我,我有点事去办。可刘某某就是不答应,坚持要到我公司,并陪我到医院看我公司出事故的员工去。这时候,我一急就骂刘某某,叫她滚。刘听了之后,就开始怀疑我了,还一下子叫了起来。她讲:你玩我,你不是讲喜欢我吗?我把房子都卖掉,准备跟着你,没想到你这样。就这样我俩吵了。我这时候,心里又是紧张,又是担心。刘某某又对我大声喊,我一火用右拳很重的打在她头上,至于头上具体的部位我忘了,应该是打在头的左侧。当时,刘某某被我一打就直接蹲在阳台门口靠东侧摆放的电视柜台前地上了。缓了一下后,刘某某站起来像泼妇一样向我扑了过来,这时她有点发狂。肯定是她想跟着我,一下子感觉我在骗她,被我打了所以接受不了。我就站在房间当中的床角边,她扑过来之后,我顺势用双手拉住她的双肩往右一拽,她就被我拽倒在靠南阳台边摆放的沙发上了。当时,她身体就倒在沙发上斜靠着,头仰起来。我这时心里又急又燥,已经有点失去理智了。脑子一热,就双手用劲掐在刘某某的头颈上,刘被我掐住时双手也死死在扳我的小臂,我感觉我的双臂上被她用指甲都抠出伤来了,我就更加用力了,一边还对刘讲:我掐死你。这时我头脑发热根本就没考虑到什么后果,掐了一会之后,我发现刘某某扳我的双手松了不挣扎了,身体也不动了。这时我才发现在沙发上都是她身上流出的尿水。我想这下完了,这尿水我以前听别人讲过是人死前会从身上流出来的。这时电话响了,我也搞不清是电话还是手机,是李某某打来的。我一接,听见她告诉我,她已经快到家了讲在曹宝路那边叫出租车。我一算大概就是10分钟左右,就可以到家了。接好电话我回头一看,刘某某已经倒在沙发上,鼻子里还发出汩汩的声音。我这时人很乱,心想:李某某马上就要到家,赶快把现场处理干净。我怕万一李某某回来,刘某某醒来再和我搞,就完了。我就随手拿起饮水机旁的一个三星手机旅行充电器,用充电器上的电线绕在刘的头颈上用力勒紧并打了两个结,是死结。这时因为李某某要回来我很匆忙,所以刘某某头颈上绕了几圈,结是打在前面还是后面我现在记不起来了。我印象里应该好象是两圈。

  大约是中午11点半超过一点。我把刘某某掐死后,她的尸体藏在沙发下面和墙的空隙缝处。之后,我打开刘某某的包,看见里面有14万7千元的房款,从中拿出4万7千元放进一个纸制的一次性广告拎包。我之所以把钱分开是不想让李某某看到全部钱款。之后,我把刘某某的桔色的拎包藏到我的另一个大包里面。

  大约12点钟不到,李某某到了桂林西街小区门口,我就在小区门口等她。李某某到了之后,我们俩在小区对面的盒饭店吃饭。吃饭的时候,李某某就责问我,为何叫她到松江去,结果自己却没在松江等她。我就骗她讲:因为朋友有车直接赶回上海,自己也就没等她,直接搭车回来了。李某某听后就没怎么再追问。我为了能够有时间处理刘某某的尸体,所以吃饭时叫李某某等会立刻到山东去。我解释说:我到天津出差,叫她在山东等,我办完事情之后回去接她一起回家的。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到天津去这回事,而之所以叫李某某到山东,是因为李某某一直想到她山东的一个同学家去,近期她一直和这同学联系,讲要去山东,她们电话联系时我听见了。所以,我就叫她马上回去整理一下东西下午就走,而我也骗她讲:我也马上要和公司其他人一起坐飞机去天津了。

  我们俩吃好饭,一起上楼。李某某简单地整理一下物品后,我给了她2万2千元,李某某还要再问我拿,我就随手将口袋里的8百元掏出来给她,所以一共是2万2千8百元。之所以给她这些钱,是因为1万元还给李某某她姐姐,另外还有3千3百元房钱还给他小姐妹,2000元还给李某某地母亲,剩下的给李某某零用。

  从家里弄好之后,我和李某某两人一起出来到桂林西街附近的一个飞机票代售点,花了500元左右,买了一张下午4点多到烟台的飞机票。买好飞机票之后,我和李某某到附近的建设银行。因为我欠我朋友瞿继光钱。我给瞿的银行帐户上存了500元钱。存好之后,我就和李某某分手了。这时大约是下午1点左右,李某某买好机票后就到她小姐妹那边去玩了。我就又回桂林西街拿包,把剩下的12万3千元房款取出放到自己包里,把刘某某的包拿出来藏到床底下。然后叫了辆出租车到沪青平公路,换乘长途车到苏州芦墟家里,我坐车的时候一路上偷偷将刘某某的三星奶白色手机扔掉,大约4点左右到家。

  23日当晚,我就住在芦墟自己家里,第二天24日一早赶回桂林西街处理刘某某的尸体。

  问:把你9月24日如何处理刘某某尸体的经过交代清楚?

  答:9月24日一早我从芦墟出来,大约9点钟左右我到上海的小舅子单位:长宁路的上海市教育报刊总社,拿了2盒月饼,并还给欠他的3万8千钱。

  大约11点钟不到时,回到桂林西街暂住处。稍微休息一下后,我下楼到小区对面的联华超市买了一把刀和一卷黑色装垃圾的塑料袋。这把刀大概是13元左右,塑料袋大约是6元,当时我记得好象是我付了20元,找了我1元零钱。刀就是平常切菜用的菜刀,刀大概20、30公分左右长,刀柄颜色不深是木色的,质地我讲不清。塑料垃圾袋我记得肯定不是小号的,挺大的,但具体型号我讲不清。这两样东西,我一样用来分尸的,一样是准备用来包装尸体的。

  买好这两样东西之后我回到房间里,我将刘某某尸体从沙发下拉出来,拉住她双肩拖到卫生间浴室的浴缸里,刘某某的衣服我都帮她脱不下来,就用新买的刀先把她的衣服割开。刘某某穿的黑裤子,料子我记不清了。衬衫是白色底上面浅绿不规则的花纹,料子我也记不清了。一双高跟黑色大头皮鞋。她的一双丝袜我没脱,只到脚腕的肉色短丝袜。内裤是白色的我没帮她脱。

  衣服去掉之后,我把她的尸体拖到浴缸里面之后,将她的尸体由下往上砍。先把她的两条小腿从膝盖处砍断,然后卸下她两条大腿,再砍下她两条手臂,最后割断她的头颈。当时,勒她脖子的三星充电器电线也还留在她的脖子上没取下。分尸的时候,由于心情紧张比较慌乱,所以有些细节现在记不清了,反正当时分尸体时我为了方便,所以有时把她的尸体正过来用刀分,有时候把她的尸体反过来用刀分。分好之后,我把头包了一包,身体一包,两条大腿各一包,两条小腿一包,两条手臂一包,一共是六包。每包都是用两、三个黑色塑料垃圾袋包装,至于具体每包都是用几个包装的,我真的记不起来了。但我记得,每个垃圾袋的口子都是相反方向的,因为这样可以包裹住尸体,不让里面东西流出来。在分尸的时候,我把浴缸的水龙头打开,一边割一边用水冲,自己就穿一条短裤。

  问:继续交代?

  答:我把刘某某的尸体分好之后大约是下午1、2点左右,我叫出租车到桂林路田林路附近的好又多大卖场去买了一个准备装尸块的红边黑面旅行箱子。这个箱子大小100*60*25公分左右,四周是红色的,两面是黑色的,材质边上四周是硬的,上下是软的,这箱子没有拉杠的一种。价格大约是200元钱不到。

  买好箱子之后,我就又叫出租车回到桂林西街暂住处。回去之后,我就将大衣橱里的床单(浅绿色有花纹,具体我记不清了)拿出将包裹躯干的那一块包好,之所以这样是怕躯干上的血会流出来。然后将包好的六包尸块一起放进新买的箱子里,再把箱子推到床底下。

  做好上述这些事情之后,我就又回苏州芦墟了。离开桂林西街暂住处的时候大约是3点半。这天我就一直和老婆韩某某在芦墟家里。

  问:继续交代?

  答:9月24日回家之后一直到25日早上,因为我老婆韩某某要到黎里中心医院上班,我就和她一起到了黎里。去了之后,她就去上班了,我就动脑筋去街运尸块的车了。

  我上午先到黎里汽车站借车,结果碰到一个开三轮残疾车的跛脚的人,这人的具体名字我讲不清。因为,以前这人一直开残疾车接送过我和韩某某到汝上班的黎里中心医院去过,所以我们相互认识。他就答应我,帮我找车,但价格是500元,我一听这么贵就没谈。

  然后,我就去找一个姓王的司机。这个司机是作个体货运的,他曾发名片到黎里中心医院,意思就是一旦医院里有需要用车的可以联系他。而且,以前我小舅子结婚时,我向他借过车所以我就知道这个人,而且知道他老婆在黎里医院附近开服装店。我就直接到他老婆店里,他正好外出,我就通过她老婆要了电话号码打电话和他联系上,并约好第二天早上6点在黎里中心医院门口碰头。由他帮我跑一趟车,价格350元。他的车是白色的面包车,具体车的型号我讲不清,车牌我记得好象是苏EV149,但这号码我不敢肯定,有可能是错的但应该差不多。借好车之后,我就回到黎里的韩某某宿舍里。这间房是韩某某单位里给韩某某当宿舍住的,每月付给医院房钱。

  我借好车之后,中午我老婆韩某某下班回家问我说:跛脚找到她讲,愿意便宜一点帮我借车。当时我就解释说:是因为我单位要运货所以借车,但车已经借好了不用了。就这样这天我一直在黎里。

  问:继续交代?

  答:9月26日一早6点,我在黎里中心医院门口和姓王的司机碰头后,一路开车到上海桂林西街的暂住地。他将车停在楼下,把车行李箱打开。我一个人上6楼,把事先打包好的放尸块的箱子搬下来。我在搬到三楼的时候搬不动了,就从楼梯窗口叫司机上来一起帮忙。司机帮我搬的时候,已经闻到箱子里的臭味,我就骗他讲:里面是海鲜。

  我们俩将箱子搬上车后,就直接开车出上海。当时,我对司机讲我们出上海后要绕开检查站,因为一旦被检查站发现这海鲜后,是要没收的。具体的路线是司机带着走的,我讲不清,但大概的路线是从朱家角往练塘方向的乡村公路绕过去。

  回到黎里镇韩某某的宿舍时已经9、10点钟左右,韩某某已经上班去了。司机送我到家后就离开了,我一个人将装尸块的箱子拖到家里。因为,韩某某的这间宿舍是一个独立进出的两层民房,在这独幢房子后面还有一间独立厨房,所以我把箱子拖到厨房里藏在碗橱右侧靠墙的夹缝里面。外面再用一个装有柴木的蛇皮袋掩盖。因为已经有点臭味了,我就把厨房和前屋连接的两扇门都关起来了。

  藏好之后,我就到黎里菜场对面,联华超市旁边的一个五金器材店里买了一卷铁丝,准备用来再在尸块包装袋上绑砖块。买好这些东西之后,我就到黎里医院宿舍休息。一直到晚上11点钟等韩某某上班之后,我把那箱子拖出来。在橱房里,把里面包尸块的几块包裹取出来,然后我从字家院子里用来围花坛的红色砖块取了几块用来绑尸块。

  我在五包小的尸块包裹上(头、大腿、小腿、小臂)都夹了两块砖,就像夹三明志一样,在包裹上下各绑一块,用事先买好的铁丝先绕在砖块上几圈(具体几圈我记不起来),绑好之后再夹住装在垃圾袋里的尸块绕上两圈左右,再十字扭转过来绕两圈左右。铁丝是绑在垃圾袋外面的。

  而那块包尸体躯干的包裹比较大,所以包裹上共绑了四块,上下各两块。因为这包尸块垃圾袋外面还包裹床单,这砖实际上是绑在床单外面的。而我在捆绑铁丝时,用的是家里的扁口钳子。

  另外,我还在厨房里找了两个蛇皮袋,一大一小。一个大的是白色的但已经很脏了,这个蛇皮袋是我丈母娘家里养鱼塘用的包饲料的,上面如果有花纹的话,应该是一个虾或者是蟹,但具体不敢肯定。这是用来包刘某某躯干的那个包裹的。一个小的是10公斤装的米袋,这个米袋也是我们在黎里吃米时买的,这个米袋用来包头的。上述,两个蛇皮袋的口都是用钢丝绕几圈封口的。至于其他几包可能也包过蛇皮袋,但我当时紧张现在的确回忆不起来。

  以上就是我杀害刘某某并分尸、运尸的过程。

  问:你尸块包裹上绑好砖后,是如何抛尸的交代清楚?

  答:我弄好之后大约27日凌晨1、2点左右,我先拎小的尸块包裹,两包一次,先后两次,出门扔到我家南面的小河浜里,至于这四包的先后次序我搞不清了。第三次,拎了包头颅的一包出门,趁没人时同样扔进那条河浜里了。三次扔好之后,我回家躺了一会一下子睡着了,等醒来一看已经四点天都亮了,我赶紧把最后一包大的包躯干的那包拎出家门到河浜边扔掉了。我扔这几包尸块的方向是由西向东先后扔在河浜里了,共六包。

  问:把你杀害刘某某的动机、目的交代清楚?

  答:其实我与刘某某认识、交往的目的只是想从刘某某那里骗钱,起初我根本没有将刘某某杀害的念头。2004年6、7月起,我以自己真实的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在婚姻登记所登记,登记资料中我谎称自己是公司老板、大学学历。之后通过婚介所介绍,我就开始与方某某、李某某等几个女人交往,当时这么做就是因为工作不顺利,没有了稳定的生活来源,我想通过与这些女人交往的同时骗点钱。

  9月8日,我通过婚介所介绍后认识刘某某。但因为刘某某长相一般,我对她没有好感,刘多次打我电话,都被我挂掉。我还谎称公司的员工安装电梯时出事故了,我要筹钱给员工付医药费,所以一直在忙,当时我这么说就是想骗刘某某的钱。如果刘有钱给我,我就和她继续交往,如果没钱,我就不想和她来往了。

  刘某某相信了我的话,主动表示要帮我筹钱,所以之后就发生了我和刘某某通过房产中介将她房子卖掉的事情。但此时我还没有刘某某杀害的念头。

  将刘某某杀害的坏念头,是在23日上午,当刘把房子卖掉给我钱想和我生活一起时,我与刘某某发生争执。我要刘某某把钱给我后自己回宝山,我去处理住院员工的事情,但没有想到刘某某居然表示她不愿意走了,立刻要跟着我到医院去,并要看看我的公司。刘还说她随身携带了户口本,要和我登记结婚。我当时想自己在吴江有妻子韩某某,在上海和李某某同居,本来对刘某某也没有多少好感,根本不可能和刘结婚,我感觉如果刘某某坚持要和我在一起,事情肯定很麻烦,一激动就骂刘某某并让她滚,所以当时刘某某可能发觉我在骗人,也很生气。争吵中我向刘某某的头部击打一拳,刘某某马上扑过来,我感觉刘某某那时候的状态是肯定不可能对我善罢甘休的,当时我既害怕和刘的争吵声被邻居听见,又害怕和我同居的李某某回来发现,情绪一激动之后产生了杀害她的念头,直到后来为了掩盖杀人事实分尸、抛尸。

  问:把你勒在刘某某头颈上的充电器情况交代清楚?

  答:2004年6、7月份,我朋友瞿某某到我这边来玩时,他把自己的三星旅行充电器忘记放在我家里的。这件事李某某也知道的。

  问:你是如何用充电器电线勒刘某某头颈的,你比较如实交代?

  答:我是用手掐她之后,等刘某某不动了,才用充电器电线缚她头颈的,当时一共绑了两圈左右,我绑的时候我记得自己稍微用了一下力。

  问:把你分尸后用于包装尸块的行李箱购买情况交代清楚?

  答:我在2004年9月24日,下午2点多到位于桂林路、田林路处的“好又多”大卖场购买了一个行李箱,这个行李箱价格大约200元不到一点。当时我只买了这一件物品,其他的东西我什么也没买。

  问:你一共买过几个箱子?

  答:我只买了一个箱子。

  问:把你用于分尸刀和包装尸块的塑料袋购买情况交代清楚?

  答:我在2004年9月24日,上午10点多到桂林西街暂住处小区口的华联超市购买的。当时,我记得我支付了20元钱,找了零钱大约1元左右。所以,这两件物品的价格总数是19元左右。好象刀13元,垃圾袋6元。

  问:把垃圾袋套装尸块状态交代清楚?

  答:我在包尸块的时候,有的垃圾袋口是相互反套包装的。但不是所有尸块都是反套包装的,具体哪几包是反套的我记不清楚。

  问:把垃圾袋的形状交代清楚?

  答:垃圾袋的具体形状我记不清楚,但都是一般的垃圾袋。

  问:把你绑尸块用砖的情况交代清楚?

  答:因为我怕尸体扔进河浜之后浮出水面,所以特意在包裹外再绑砖。这些砖都是我从家里院子的堆花坛用的,而这些砖都是以前别人拆房子旧的,因此,在砖四周都留有水泥。

  问:把你如何处理刘某某随身钱款的情况交代清楚?

  答:刘某某随身共14万7千元。2万2千8百元给李某某;3万8千元还给小舅子;1万元给我吗让她帮我还给以前曾借钱给我的人;1万2千元给我大姐;4万5千元给我老婆存在银行里(但这笔钱后来还是给我取走用掉了),剩下的钱款也给我花掉了。

  问:把给你老婆的4万5千元情况交代清楚?

  答:我给老婆的4万5千元是先存进银行,后来再全部从银行取出,取出的同时又存进3万元。过了一段时间我又一个人偷偷背着老婆将剩下的3万元取走。所以,等于是先后两次将4万5千元取光了。

  问:把你杀害刘某某后,其随身物品以及分尸工具如何处理的交代清楚?

  答:刘某某的耳环以及头颈上的挂件我都没动过,仍旧在其身上。而刘某某桔色皮质包里我记得还有他的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浅色皮质钱包,一些化妆品都在9月24日下午肢解好尸体后回家之前,扔在桂林西街暂住处小区的垃圾桶里。刘某某的衣物包裹住分尸的菜刀也一起扔进垃圾桶里。上述这些物品我是同时分别扔在两个桶里。而刘某某的包我还用刀划了一下,户口本我都撕碎掉。

  刘某某的随身手机于9月24日我分好尸体回苏州老家时,坐长途车经过青浦朱家角快到国际华城的一个桥上,从汽车右边窗户,趁别人不注意把她的手机丢到桥下的河里面了。我记得这座桥就是普通的公路桥,桥比较长,具体是什么桥讲不清楚。

  刘某某身边还有几张银行卡,我记得有三张左右。9月24日等回苏州的长途车时,我在位于虹许路到底的一个长途公交车站点,扔在附近的绿化带的树林里了。刘某某的钥匙我也是当天在坐长途车时扔掉的,是在扔手机之前一点的路边,具体地点讲不清了。

  问:把你抛尸的河浜情况交代清楚?

  答:这条河浜在韩某某住的宿舍南面一点很近,是东西方向的。河的具体名字我叫不清。

  问:关于你处理尸块的其他物品还有何补充?

  答:装尸块的箱子我也在抛尸块当天凌晨,拆碎后一起扔在韩某某宿舍附近的垃圾桶里了。

  剩余的铁丝和扁口钳子也当天一起扔在了河浜里了。

  问:把你找到司机的情况交代清楚?

  答:我在以前的交代中已经都讲清楚了,我是先到这个司机的老婆店里,找到这个姓王的司机的电话号码,再联系上的。

  问:李某某和你是何关系?

  答:我和李某某先是通过婚介所认识的,后来我们两人相处的蛮好的。之后,她也发觉我有老婆,并且也为此哭过,可她还是愿意和我在一起,所以在桂林西街的住处就是我们两的暂住地。

  问:你为何在一开始的交代中没有如实交代自己杀害刘某某的事实?

  答:我在一开始进宝山公安机关的时候就考虑到:如果自己畏罪潜逃以后就再也不能过正常的生活,所以自己也想进公安机关对这件事做个了断。之后进了公安机关,我对自己的罪行没法正面面对,一直在犹豫,曾想过要如实交代。宝山公安机关讯问的是我在婚介所的事,而且以诈骗罪对我刑事拘留的,所以我心里就开始存有侥幸心理,我发现他们在提审我时许多话都表明:公安还没彻底掌握我杀人的事实,就这样我心里就不定决心不交代自己的罪行了。后来,2月4日市局逮捕我并关押到上海市看守所之后,因为之前提审已经有警官讲要送我到市局去,所以我心里有思想准备,根本没有考虑到逮捕的严重性。到了这边我还是有侥幸心理和前期的抵触情绪和你们对抗。直到通过一次次的提审,主要是通过你们耐心的教育,被你们的工作方式、态度所感动。我认识到只有彻底交代自己的罪行,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有正确的认识,才能得到政府对我的谅解。另一方面通过你们对我的教育我也知道:公安机关掌握了大量确凿的证据,以前通过抵赖,顽抗是没有出路的。所以,我现在已经彻底交代了自己所犯的罪行,希望通过自己的悔过态度以及积极配合的行为,恳求政府给我一次改过重新的机会。

  ===========以上部分为公安机关讯问笔录=====================

  当沈某某看到我时,以前每次会见时,他脸上常会闪过一丝惶恐,现在眼睛里则充满对生的渴望和因为得到生命延续的机会而欣喜的眼神!

  以前,笔者为了了解案情的需要,曾多次试图请他说出些感情经历,但每次都被他以:“现在说了也没有用了,还是等我到“那边”再向她(妻子)解释,向她道歉吧!”为由推托掉。

  这次笔者再问他时,他的回答是:“我肯定有活的机会了,还是由我亲口告诉她吧!”,言谈中始终对他的妻子赞不绝口,同时也可以听出对他的妻子的眷恋,无限希望和他的妻子同度余生的渴望!

  于是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你人长得也不错,从你敢主动到公安机关去(自认为公安没有证据),从你敢将尸体入在自家的门口,能够让公安机关相当长的时间无法侦破此案,说明你的智商很高,也很沉稳,且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完全可以有能力自食其力,过上好日了,为什么不能堂堂正正地去工作,却采取了那种方式?”面对我的询问,沈某某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唉,我的妻子收入很高,对我很高,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我是高不成低不就,一直一事无成,此次在杀人后第二天我就赶回吴江老家,把被害人刘某某的钱给了我妻子。也是想多赚些钱,让家里过得好些。”

  听着沈某某的解释,我真的有点啼笑皆非了,我想他的行为一定会成为他的妻子一生无法磨灭的伤痛和无限的懊恼。我现在依然记得当初他的妻子在他被刑事拘留的第二天就匆匆赶到律师所,要求为他做辩护,当时坚信一定是公安搞错了,他的丈夫一定不会杀人,不会做伤天害理之事。

  据公安机关承办此案的警官介绍,沈某某在故意杀人犯中,属于智商极商,做案安排周密,遇事沉着、冷静之人,如果走正道,一定会成为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内的精英。他却走一条骗钱骗色的不归路,做事总想心存侥幸,认为现在人的思想都开放了,有几个关系“非同寻常”的异性朋友不是什么大问题,实际上,回头看看,那些滑入犯罪深渊的人,几乎没有人从一开始就肆意犯罪的,正是从一件两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因为人常常开始只是说了一句假话,为了掩饰这句假话,却不得不说一百句假话;人常常开始只是犯了一个很小的错误,但为了弥补或掩盖这一错误,却要再做更大的错事,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恶果。勿以恶小而为之,当切记!

  

编辑: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