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推荐
你的位置:首页 > 劳动人事 > 企业裁员 > 正文
北京宣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裁员过10人要提前上报
日期:2007年3月15日10时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凡一次性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40日报区劳动保障局和区工会。即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宣武区劳动关系调整预警预报办法(试行)》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整体改制、濒临破产或搬迁,均应将人员安置分流方案报区劳动保障局和区工会;凡一次性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

  40日报区劳动保障局和区工会。区劳动保障局和区工会将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调整行为进行指导与规范,并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做法,责令其立即改正。

  《办法》中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程序上报,因自身违反法律、法规而产生争议、上访或其他突发事件的,将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王建兵李海霞)

  

你的姓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