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参与民主分配决策、形成企业共决机制的重要制度手段,这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在企业工资决定方面的通行做法。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与企业组织密切合作,这项制度在我们国家企业逐步建立,也取得了一定进展。
但是在推行这项制度的过程中,确实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说目前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义务规定不是很明确,对工会有权代表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也规定得不很明确。法律法规对协商双方,特别是企业方向对方提供与工资协商有关信息的义务规定也不够明确。像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工资立法来解决,比如劳动保障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企业工资条例,我们将把这些问题作为在工资条例里重点要解决的问题,通过立法来弥补法律制度的缺陷。
至于说协商不成怎么办?在工资协商方面,在职工方面和企业方面我们提倡诚信、平等、合作,而不是一种对抗。所以首先要贯彻这种理念,通过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职工双方,要认识到通过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使职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实际上对企业和职工双方都是有利的,是双赢的。因为只有通过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他能够更好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