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奖学金、助学贷款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普通奖学金通常称为生活补贴,奖金的发放对象是在校的全体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类研究生,即统招统分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奖金标准是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元。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在校的非定向类、自筹经费类和非在职的委托培养类研究生,每年10月份按上述人员总人数的20%评选,其中4%为甲等奖学金,奖金额为1500元;7%为乙等奖学金,奖金额为1000元;9%为丙等奖学金,奖金额为700元。在优秀研究生中评选产生优秀研究生标兵,其名额为有资格参评优秀研究生总人数的1%;一般情况下优秀研究生标兵为甲等奖学金的获得者,只享受荣誉称号和证书,不再增加奖金额。
法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主要是全校范围竞争的“蓝月亮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和只针对法学院研究生设立的“韩德培法学奖”(是以武汉大学著名法学家和教育家韩德培先生的名义设立的,每年奖励6名研究生,奖金额为每人2000元)和“解放国际法奖学金”(是法学院杰出校友黄解放先生专为国际公法硕士研究生设立的奖项,每年奖励国际公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第一名,奖金额为2000元)。专项奖学金的评奖时间也是每年10月份,与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同时进行。
为了缓解研究生读书期间的经济压力,帮助在读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有关部门、学校及有关银行共同努力,向部分研究生提供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在读的自筹经费类研究生,每名贷款申请人每年可获得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在校读书期间全免利息,毕业后开始计息。从2003年起,已经有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向我校研究生提供了助学贷款,受到了广大研究生的热烈欢迎。
三、师资队伍 法学院的师资力量雄厚。教师的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日趋合理。在我院老一辈法学家的辛勤指导和培养下,一批在国内外颇有影响的中青年学者脱颖而出:其中有2人先后被评为全国首届和第二届"十大杰出法学家";1人获全国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4人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人才;1人被评为"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1 人被评为"武汉市十大杰出青年";在历届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评选中,我院中青年教师均有多人入选。法学院现有教授47人,占;副教授34人,占,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全体教师的。目前,法学院正在实行“双博工程”,力争在5年内实现教授博导化、中青年教师博士化。
四、设备与资料 法学院设有武汉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图书资料丰富,藏书近十五万册,中外报刊200余种,基本上能满足教学与科研的需求。法学院图书馆与美国、欧洲、日本、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学院建立有长期的资料交流与合作关系。从2000年起,联合国正式将武汉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列为联合国资料保存图书馆。
2005年7月,使用面积25,000多平方米的多功能现代化法学大楼投入使用,该大楼拥有3000多平方米的法学图书馆、500多平方米的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和200多平方米的刑侦实验室、9个可容纳130-160人的多媒体教室、9个60-90平方米的研究室,还有同时可容纳150人的电子信息阅览室,100多个教师工作室。该大楼是目前国内面积最大、设备最先进的法学大楼。
五、对外交流与合作 法学院十分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均每年至少有1-2名长期执教的外籍教授;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短期讲学近80余人次;派遣教师和学生出国讲学、研究、访问、学习或考察40余人。法学院与美国、日本、欧洲、澳洲、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一些著名法学院建立了持久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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