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推荐
你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正文
申请人:(基本情况)
日期:2007年5月30日14时 来源: 作者:
 法律文书 >> 民事诉讼 >>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我等共同推选___________ 为我方参加诉讼的代表人,其诉讼行为,对全体推选人(或单位)发生效力。



  特此证明。

                                   推选人(或单位):

                                   年 月 日

  附:

  代表人住址:

  电话:

  注:

  1、本件供民事、行政案件的共同诉讼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时使用。


你的姓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