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司法局袁海艳答:本案中李某的行为不属于无权处分。因所谓的无权处分,
本案中承租人李某享有该出租屋的使用权,其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房屋,处分的是财产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不属于无权处分。李某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